哈尔滨全面实行“营改增”并简化税率
明确指出要完善结构性减税新政,扩张“营改增”示范点领域范畴。这是2012年税收制度改革创新的主基调,都是2012年税款改革创新需要进行的主要日常任务。
楼继伟指出,应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
全面推行“营改增”并简化征收率
刚结束一段时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完善结构性减税新政,扩张“营改增”示范点领域范畴。这是2012年税收制度改革创新的主基调,都是2012年税款改革创新需要进行的主要日常任务。
楼继伟指出,应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按照税款中性标准,全面推行“营改增”,创建符合产业发展规律性、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规章制度,消除重复征税难题,更好地发挥销售市场作用,激发企业魅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商业模式创新。以后,要在交通业和一部分服务业全面推行“营改增”的基本上,适时将其他服务行业分步列入改革创新范畴,完成“十二五规划”进行“营改增”的改革创新总体目标,另外,适当简化征收率。
目前,“营改增”正在扩围。税总局和财政部近期联合下发《有关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列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示范点的通知》,确立从2012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列入“营改增”示范点范畴,并规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可用十一%的征收率。
至此,交通业所有列入“营改增”范畴,“营改增”的示范点范畴正向着井然有序扩张、新政不断完善奋进。专业人士分析认为,铁路运输和邮政业是民经济的关键领域,与众多领域发展有着密切相关。这俩个领域列入“营改增”示范点后,将使许多企业的抵扣新项目提升,进而进一步充分发挥“营改增”在结构性减税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关键作用,使这一重特大改革创新的收益连续展现。
为了推进“营改增”的顺利进行,2012年,财税主管部门还陆续施行了一连串配套新政,如财政部、税总局《有关在全各地开展交通业和一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示范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7号)、税总局《有关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52号)等。
税款实务专家、济南地税局稽查局税务干部潘洪新表示,交通业和一部分服务业“营改增”示范点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各地范围之内推开,从示范点情况来看,实际效果良好,但由于是分步实施,增值税抵扣链条并不详细,示范点过程中反映的难题进一步突显了扩张“营改增”范畴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因此,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列入“营改增”范畴是大势所趋。下一阶段,应进一步考虑到扩大范围,如将建筑业列入“营改增”范畴,另外,逐渐简化征收率,充分调动增值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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