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什么情况会纳入"黑名单"?
依据《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反规定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24号),自20166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反规定案件"就是指符合以下标准规定的案件:
企业什么情况会纳入"黑名单"?
依据《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反规定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第24号),自20166月1日起,"重大税收违反规定案件"就是指符合以下标准规定的案件:
1纳税人假造、假造、隐匿、私自销毁会计账簿、记账凭证,或是在会计账簿上多列开支或是不列、少列收入,或是经税务机关通告申报而不予申报或是开展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是少缴应纳税金,查补税金额度一百万元之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初各税收应纳税总额10%之上;
2纳税人欠交应纳税金,采取转移或是隐匿资产的技术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讨欠交的税金,欠交税金额度一百万元之上的;
3以假报出入口或是别的欺骗技术手段,骗取國家出入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式不予缴纳税金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是虚开用以骗取进出口退税、抵扣税金的别的专用发票的;
6虚开普通发票一百份或是额度四十万元之上的;
7私自印制、假造、假造专用发票,不法制造专用发票防伪专用品,假造专用发票总监制章的;
8虽未达到所述标准规定,但违反规定情节恶劣、有很大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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