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办
公司依法定程序开展销户,要建立清算组开展公示清除债权债务协议,假如经公示,在四十五天内,债权人沒有申请债权视作自动选择放弃。
公司注销了债权债务协议该怎么办
公司依法定程序开展销户,要建立清算组开展公示清除债权债务协议,假如经公示,在四十五天内,债权人沒有申请债权视作自动选择放弃。要是没有公示,沒有开展结算,由公司股东来承担法律依据。
能够查工商档案资料,档案资料中应当有该企业债权债务协议承担人,不然工商部门不容易核准销户的。能够规定债权债务协议承担人负责任。
关于公司法人暂停营业、被撤消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提起诉讼行为主体的问題
(一)公司法人暂停营业、被撤消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申请办理销户注册登记前,其主体资格及相对的提起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有,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建立结算组织的,能够结算组织名义参加提起诉讼。是否追号公司主管机构、开办企业、公司股东或者投资人参加提起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号的,通常无须积极主动追号。因无公司法人结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没法到庭提起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到给结算义务人。原告只提起诉讼公司主管机构、开办企业、公司股东或者投资人的,要区分具体情况:规定其执行结算法律义务的,法院可无须追号公司法人;规定其清偿公司的债务的,如公司不具备主体资格,可迳行判令公司主管机构、开办企业、公司股东或者投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无须追号公司;如公司具备主体资格,仅存有投资瑕疵的,应追号公司为共同被告。
(二)结算义务人应依照主管或投资关联明确:非股份合作制的有企业法人的结算义务人为其上级领导主管机构,非股份合作制的集体公司法人为其主管机构或开办企业,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双方,中外合作公司法人为合资双方,外商独资公司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义务人为其全体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结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公司法人已申请办理销户注册登记,其主体资格及相对的提起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协议发生纠纷的,应以结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公司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提起诉讼主体资格,能够自己名义提起诉讼、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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