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筹划时需注意的误区
(1)观念错误方法
第一,大家对公司纳税筹划这种范畴的内函、外延沒有真正了解,将之与偷、逃、避税等混淆起來,认为纳税筹划便是偷、逃家税款;其最后目地便是为了缓解负税。一些公司制造假凭据、假账务,有些乃至设置两套账来隐瞒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以达到少缴增值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目地。这些行为虽能降低税款开支,但并不是纳税筹划,只是偷漏税、是违纪行为,是对纳税筹划的错误观点。
第二,忽视筹备成本费的存有。纳税筹划在很有可能给公司缓解负税、带来税款经济利益的与此同时,也需要公司为之支付有关的成本费和费用。公司为选择纳税筹划计划方案而付出的税收法律现行政策的科学研究,为执行纳税筹划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费,依靠税务代理中介服务执行纳税筹划的代理费用等等都理应算作纳税筹划的成本费。如果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成本费少于执行纳税筹划提升的盈利,该纳税筹划才可以认为是取得成功的,一旦公司纳税筹划成本费超过筹备盈利,即使负税减低了许多,该纳税筹划依然是失败的筹备、是因小失大的。
(2)目标错误方法
第一,以降低短期税款开支为目标。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着重于短期或是当期的税款益处,只考虑当期直接利益的多少,而不顾及公司的长期利益,缺少长期经营的税负规划。如公司为了获得通常的“两免三减半”,而进行公司的分立或并入,而不考虑公司分立或并入会不会给公司的长期经营绩效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直接以税务开支最小化为公司筹备目标。纳税筹划是为了获得有关的财务利益,使公司的经济利益最优化。从结果看,一般表现为减低了公司的税负或降低了税款交纳额。因此许多人认为纳税筹划便是为了少纳税或减低税负。若有的公司以降低税务开支为最终目标,运用分期收款形式进行收入的纳税筹划,达到减缓纳税,获得资产时间价值,最后降低税务开支的目地。公司如果以战略性目标来看,分期收款销售方式虽能给公司带来减缓纳税的利益,但与此同时也存有被顾客较长时间占有资产的损失,所以选用这种纳税筹划,应该不但考虑到降低税务开支,还要预测分析损失的资金成本可否通过减缓纳税得到补偿。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