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南岗税务局监管不专业及年检信息介绍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信息内容;(二)企业开业、停业、清理等存续情况信息内容;(三)企业投资开设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内容;(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资金额、出资時间、投资方式等信息内容;
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内容包括哪几个?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等信息内容;
(二)企业开业、停业、清理等存续情况信息内容;
(三)企业投资开设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内容;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资金额、出资時间、投资方式等信息内容;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内容;
(六)企业网站及其从事网络经营的店铺的名字、网站地址等信息内容;
(七)企业从业人数、总资产、负债总金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累计、营业全年收入、营业成本、资产总额、纯利润、缴税总金额信息内容。
如此“财务部不专业性”的采办预算都能根据层层监督进入到公开系统,对集中采购的有效性管控约束又反映在哪里呢?真的是“财务部不专业性”的难题也便而已,怕只怕,“财务部不专业性”只是1个理由,真正的高价采办与采办腐败,借由形同虚设的管控体制层出不穷。事实上,相近高价采办现象在集中采购各个领域早已司空见惯,历来是腐败丑事的多发地区,对此理应采取更加严密的管控约束才对,而不是任凭千元U盘、3万元路由器这些,以“财务部不专业性”的名义持续大量存有。
集中采购各个领域的“管控不专业性”乃至形同虚设,从来是高价采办与采办腐败甚嚣尘上的重要根本原因所在。普通公众和普通记者都能一眼看出来的采办预算难题,身负管控职责的监管部门却视若未见,这也是没有任何原理的。虽然集中采购的相关法规己经比较完善,但在落实方面却存有很大难题,不但“笼眼”很松管控无力,同时没有严格的问责制度,即便被曝光,也是有“财务部不专业性”之类的各种理由可寻。某种程度上,要想杜绝高价采办,不仅将采办主体关进笼子,更要对看守者审核者追究失职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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