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爱车也需要上税知道吗?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依照党中央、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税收经营环境的布署,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共十七条,确立了车购税“一辆车一审报”制度,纳税法律义务发生時间,审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审报所附材料,计税价格核准,补税信息内容更改,过渡期分配等事宜,最大限度便捷众多经营者。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依照党中央、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创新、优化税收经营环境的布署,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共十七条,确立了车购税“一辆车一审报”制度,纳税法律义务发生時间,审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审报所附材料,计税价格核准,补税信息内容更改,过渡期分配等事宜,最大限度便捷众多经营者。
一、减轻经营者承担
根据《车辆购置税法》取销最少计税价格的明文规定,《公告》全方位废除了相关最少计税价格的明文规定,改按发票价格征税,减轻经营者的承担。
二、便利经营者办税
落实《车辆购置税法》建立车辆购置税完税或是免税信息内容电子化,全方位废除相关纸质完税证明的明文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相互间建立电子车辆购置税完税或是免税信息内容传输,降低了认证办理手续,便捷了经营者。
三、精简办税材料
取销最少计税价格以后,机动车生产制造和进口企业可免于向税务机关申报用以生成最少计税价格的相关信息。同时,精简各类审报材料36份,确立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资料信息内容的,经营者不会再提供材料正本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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