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是否需要维权??
疫情间接产生了互联网直播行业的火爆,通过移动端或pc端观看直播成为家居隔离必不可少的娱乐方式。各个互联网直播平台出示了诸如此类手机游戏,在线聊天,本人歌唱等多种多样直播内容。
疫情间接产生了互联网直播行业的火爆,通过移动端或pc端观看直播成为家居隔离必不可少的娱乐方式。各个互联网直播平台出示了诸如此类手机游戏,在线聊天,本人歌唱等多种多样直播内容。但在观看直播之余,互联网直播平台中的版权问题,也越来越多的爆发性出来了。
一、网络主播对直播视频具备著作权吗?
对著作是不是具备著作权,须要看直播内容是不是具备创造性。《中华人民共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著作,就是指文学类、造型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备创造性并能以某类有形方式拷贝的智力成效”。因而,主播的直播视频活动是不是构成著作须要考虑实际的状况。有些互联网直播的内容是与粉丝开展聊天互动交流、直播视频日常生活等,这类直播视频不具备创造性,不应遭受著作权法的维护;
二、网络直播中播放音乐很有可能侵犯表演权什么是表演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十条“演出权,即公布演出著作,及其用各种各样手段公布播送著作的演出的支配权”,演出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演出二种。前者就是指演出者应用演技,向现场观众们表现著作的个人行为,如演奏曲子、上演剧情、朗诵诗歌等;后面一种就是指应用唱片、光碟等物质载体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被记录下来的演出的个人行为,如卡拉OK厅和舞厅播放音乐等。对于网络主播翻唱歌曲、播放音乐是不是侵犯商标权,及其侵犯商标权中哪项支配权,目前还存在比较大的异议,有部分见解认为网络主播直播间中播放音乐应当归属于公布播送著作的演出的个人行为。
三、互联网直播平台储存的直播视频很有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归属于著作权的一类,《著作权法》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电视或者无线网络方式向社会公众出示著作,使社会公众能够在其本人选定的時间和地点得到著作的支配权”。直播平台能够为主播出示视频存储基本功能,某些受欢迎主播会将其直播内容储存于直播平台,便捷在下播期内用户开展预览。
四、直播平台监管不当也很有可能构成侵权
互联网直播平台通常使用“通知-删除”规则,认为平台主播的侵权行为与其说不相干,“通知-删除”规则的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互联网用户、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充分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利益的,应当担负侵权责任。互联网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执行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利通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互联网直播平台不能简单用“避风港规则”免除自己的侵权责任,与一般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相比,多数的互联网直播平台对主播具备较强的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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